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网上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第学期课程网上选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网址

网址:http://210.44.16.13。

二、选课安排

)专业、专业基础、专业拓展、通识教育课程

课程类型

选课阶段

选课时间

限选

门数

限选年级

备注

专业、专业基础课程

正选

9月14日14:00-

9月16日10:00

不限

全体

在校生

 

补选

9月16日14:00-

9月17日14:00

专业拓展课程

正选

9月21日10:00-

9月22日10:00

2

 

2022-2025

 

 

补选

92214:00-

92223:00

通识教育课程(校内)

正选

92310:00-

92410:00

3

2024-2026

20222023级在校生请选择网络课程

92414:00-

92423:00

 

通识教育课程(网络)

正选

102010:00-

102110:00

 

4

全体

在校生

2022

正选

102114:00-

102214:00

2023-2026

)补修、免修重修

项目

阶段

时间

申请/审核人

备注

补修、免修

申请

91910:00-

92023:00

转专业、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

 

审核

9218:00-

92123:00

开课教研室(免修)

 

重修

申请

91714:30-

91818:00

2022-2025

在校生

 

审核

9198:00-

91916:00

专业所在学院

 


三、注意事项     

)专业、专业基础、专业拓展、通识教育课程

1.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生需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选修课程规定学分,各专业、各类别选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不同,学生选课时需合理安排,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2.学生选课须结合自身实际,主动避开已排定的其他课程,选课完成后不得随意更改;按照学分制管理规定,修读课程依据学分进行收费(校企合作专业、公费生除外),请学生在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指导下合理选课。

3.校内课程选课分正选补选,其中,正选允许补退选,补选不允许补退选正选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选课情况对合堂班限选人数(课容量)进行适当调整,学生可在补选阶段对有课容量的课程进行补选。课容量100人及以下实际选课不足20人的合堂班或课容量100人以上实际选课不足50人的合堂班停开;网络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作选课人数低限要求。

4.选修网络课程学生需登录超星智慧树雨课堂网络课程平台进行学习和考试(附件4);授课时间202612月218:00-20271月2423:00;考试时间:20271258:00-13123:00。

5.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自2023级起,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模块文学艺术类”调整为“公共艺术类”,最低选修学分及修读要求不变;“公共艺术类”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三种类型,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最低选修0.5学分,艺术鉴赏和评论类最低选修0.5学分。 

)补修、免修重修

1.补修 

因培养方案不同而未修读课程,或已修课程学时不足应修学时80%的(由学生自行计算确定是否申报),均应补修;学生补修课程学习、考试原则上跟随下一年级同专业学生进行,并取得相应成绩及学分。

1)补修信息查询流程:信息查询→学习计划→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预审→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代表补修√代表可免修”。

2)补修报名流程:选课报名→补修报名。

2.免修

学籍异动前已修并考核合格的课程,如与现专业教材、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一致,学时数达到或高于现专业应修学时数的80%(由学生自行计算确定是否申报),可予以免修;免修课程成绩及学分由已修课程成绩及学分换算而得。

1)免修信息查询流程:信息查询→学习计划→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预审→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代表补修√代表可免修”。

2)学生申请流程业务办理→免修申请。

3)教研室审核流程教务管理→成绩管理→课程免修管理→审核。

3.重修

1课程重修原则上跟随低年级同专业、层次本学期已开课程进行,学生选择跟读班级时须与本人正常修读课程不冲突。

2重修课程原则上不低于培养要求课程总学时

3)学生报名路径:选课报名→补修报名→报名→需要重修的课程→下一步→选择跟读、跟考合堂→确定。

4)学院审核路径:教务管理→选课管理→选课学生查询→选择学期→选中方式(重修报名)→查询→选中一条学生信息→认定(确认)→确认选中。

四、其他事项

(一)请课程承担单位、专业所在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相关师生,切实发挥学业导师、班主任的指导作用,督促相关教研室和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与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跨学期课程的补修,应于第一次开课学期申请,不得在中间学期申请。

(三)如有疑问,请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向教务处教务科反馈,反馈时间为每天下午2:00-5:00,每项工作内容存在的问题应于对应阶段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反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济宁各校区:吴冬梅(0537-3616205日照校区:李科丽(0633-298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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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69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