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国家开展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测和质量预警、探索构建数智化学科专业“画像”,是重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重要内容。2025年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简称部校通道)开展数据采集,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学校及学生认真负责、事实求是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全面准确、切实做好本年度数据采集工作。
(二)严密配合,高效协作
各部门、单位要将数据填报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做好部门间的相互配合。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均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数据更新采集工作,并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工作便利和条件,协助部门需按照责任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原始数据的采集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三)明确责任,严把质量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实施责任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数据指标内涵解读、数据采集及审核工作。各部门、单位须仔细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严格对照指南说明,按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填报内容须经集体讨论确定,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文档规范、支撑材料充分,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高等教育评价政策文件等要求,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数据采集工作准备、任务分工阶段(12月8日-12月10日)
1.各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解读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2.各部门、单位明确数据填报人员、查阅人员,其中,查阅人员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查看、审核本部门数据;有关人员信息(附件5)于12月10日下午5:00 前发送至吴冬梅OA邮箱,同时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2025年数据填报群”。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审核阶段(12月10日-12月31日)
1.各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工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https://exchange.jnmc.edu.cn/page/site/login)数据采集、填报及校验工作完成截止时间:12月31日下午5:00。其中,由人事处、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等部门承担的基础数据表(详见任务分工表“备注”栏)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采集数据关联调用,须优先录入系统,该类数据采集、填报完成截止时间:12月17上午10:00。
2.各类人员账号、密码由教务处单独向部门、单位填报人员发放。
3.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数据采集工作进展汇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责任部门逐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责任部门数据填报审核与提交完成截止时间为:12月31 日下午5:00。
第三阶段:监测数据上报阶段(2026年1月1日-1月7日)
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学校2025年监测数据的系统上报。
附件见oa和教务管理系统发布
教务处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