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0浏览次数:20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5〕25号)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特色学院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可以申报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山东省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

特色学院的立项建设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23〕6号)中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其中,所申报现代产业学院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时间不少于半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形成了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

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专业特色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的二级学院(含主要依托学院)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的特色学院。

支持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需要,创造条件举办未来技术学院、专业特色学院。鼓励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共建特色学院。

(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定位清晰,聚焦国家及我省急需领域学科专业,面向产业发展前沿,符合国家和山东省重大战略需求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制定明确举措推进优化项目生源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等,具备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所需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能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一支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导师队伍。项目有明确的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共建单位应为省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头部企业等。

二、有关要求

(一)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择优推荐1个未来技术学院

2专业特色学院、2个现代产业学院及1个急需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参加省级评审。

(二)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附件2)进行申报,并于12月3日(周三)前将申报书、汇总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等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周其霖OA。

(三)工作联络人:镇静;联系方式:668026。

 

附件见oa和教务管理系统发布


教务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