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2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

1.教学、实验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学生按期返校报道注册及教材领取情况;

3.各门课程(含实验、实践课)教学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教材、教案、课件等有关材料;线上教学资源是否更新并准备到位;

4.检查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体育场等)设备设施的运行准备及安全、环境卫生等情况。

(二)新学期教学运行情况

1.检查教师严格按照课表安排到课情况、课堂运行状态,特别是新开课及外聘(兼职)教师课堂教学情况;

2.检查学生学习状况,包括是否按时上课,有无迟到、早退及旷课,以及课堂纪律、听课状态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检查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场地设施设备的运行完好和满足教学情况;

4.课程期初补考组织实施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4823-30日。

三、检查形式及参加人员

(一)学院自查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教学院长、教学管理科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及骨干教师823日各学院召开新学期教学工作专题部署会议。

(二)教学巡视

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实践教学管理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教学院长、教学管理科科长。检查安排详见附件1

(三)巡视听课

1.全校所有正、副处级干部(附件2)均应在开学第一天(826日,星期一)听课1次(至少1学时<40分钟>),且在手机端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听课评议,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2.填写听课统计表(附件4),并于823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教务处吴冬梅OA邮箱;本学期开学第一天开课信息详见附件5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参加相应检查活动。

2.请各教学单位结合自查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照片等整理留存工作,并撰写自查报告,于94日(星期三)前将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教务处吴冬梅OA邮箱。

3.教学巡视和巡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联系人:济宁各校区吴冬梅(13884722725<667725>

日照校区李科丽(17865536327)。

 

附件见oa 和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2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