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获批的省一流本科课程,不包括已同时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详见附件1。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学院党委或党总支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4.此前参加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二)人员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第二批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2.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3.已经通过认定的省一流本科课程如果参加此次第三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负责人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24号)文件保持一致,课程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4.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统一使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样式)和申报说明要求(参照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附件2)。《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三、工作程序

(一)材料报送。《申报书》和《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经所在教研室、学院审核,签字盖章PDF版及电子版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杨森OA邮箱。

(二)学校评审。学校将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8门参加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评选。

(三)网上申报。各推荐课程的负责人于2024年1月5日前登录“工作网”(http://www.chinaooc.cn,如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则登录:http://shenbao.ilab-x.com/)完成线上填报,申报账号信息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在申报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各学院应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附件见OA和教务系统

1.符合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2.第三批各类别申报书样表及申报说明

3.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4.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