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5浏览次数:261

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师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的基本单位,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教研室类。学校(学院)成立的、二级教学单位下设的教研室、系等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2.实验室类。学校(学院)成立的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实验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3.教学团队类。学校(学院)发文或备案的教学团队、课程组等教学团队类基层教学组织。

4.虚拟教研室类。学校(学院)成立的,跨课程群组、跨学科专业、跨校、跨区域、跨行业,联合开展协同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虚拟教研室类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不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失范、重大教学事故等问题。

2.实际运行2年及以上,机制健全、运行顺畅,教育教学研究和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常态化组织开展集体备课、集中业务学习和研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3次专题教研活动,团队成员每学期互相听课不少于2次,集体观摩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次。

3.负责人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能力突出、教学经验丰富。负责人每学年至少承担1门本科课程教学,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4.组织规模合理,成员年龄、学历、学缘结构合理。

5.学校能够为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有明确激励政策。

6.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推动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营造追求卓越的教学学术氛围。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形成特色。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工作,依据申报限额(附件1)择优推荐,安排专人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所有信息准确、真实。

2.为提高立项率,请各学院优先推荐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及课程,省级教学团队支撑的、整体建设水平高的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中注重优势资源整合、融合,突出基层教学组织核心竞争力。

3.学校将结合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9个基层教学组织参加山东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评选。

4.为配合做好本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与推荐工作,请各部门、单位推荐相关专家,推荐要求为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工作能力突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正处级职务,从事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的高水平教师(不局限于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类型)或管理人员(格式和要求参考附件4);学校将结合申报情况择优推荐27人参评省相关专家。

5.申报书、汇总表、专家推荐表及支撑材料签字盖章PDF版及电子版请于2023113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杨森OA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基层教学组织直接申报。

6.联系人:杨森,联系电话:681910

 

附件详见OA

 

 教务处

 

                                              202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