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6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 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国家数据平台将用于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质量预警等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学校及学生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切实做好本年度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二)严密配合,高效协作

各部门、单位要将数据填报作为本部门、单位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做好部门间的相互配合。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均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工作便利和条件,协助部门需按照责任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原始数据的采集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三)明确责任,严把质量

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实施责任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数据指标内涵解读、数据采集及审核工作。各部门、单位须严格按各项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填报内容须经集体讨论确定,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文档规范、支撑材料充分, 符合法律法规和评估政策文件等要求,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准备、任务分工阶段1026-1027

1.各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解读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

2.各部门、单位明确数据填报人员、查阅人员、审核人员, 其中,审核人员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数据;有关人员信息(附件5)电子版于1027日下午16:00 前发送至吴冬梅OA邮箱,同时,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2023年数据填报群”。


第二阶段:监测数据填报阶段(1028-1110

1.各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表,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国家数据平台udb.heec.edu.cn数据采集、填报及校验工作完成1110 23:00其中,由人事处、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等单位承担的基础数据表(详见任务分工表“备注”栏)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优先录入系统,该类数据采集、填报完成截止时间为:11223:00

2.各类人员账号、密码由教务处单独发放给部门、单位填报人。

第三阶段:监测数据审核汇报阶段(1111-1115

1.教务处组织召开监测数据填报工作进展汇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责任部门数据填报审核与提交完成截止时间:1115 

23:00

第四阶段:监测数据上报阶段(1116-1118

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学校2023年监测数据的系统上报。


附件见OA和教务系统: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工表

3.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表

4.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指南

5.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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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