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2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核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下称《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范围

全日制本科、专升本各年级、专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必修课、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课,校内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拓展选修课。

二、有关要求

《任务书》核对工作通过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址:210.44.16.13。

1.由专业所在学院对照培养方案,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各年级、专业应开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课程设置、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等内容,避免课程遗漏或重复开课。系统流程:教务管理教学计划学期执行计划选择学期(2023-2024-2学期)/年级/专业等信息查询进行核对。

2.由承担课程单位对照培养方案,结合教学实际,统筹安排师资、机房、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的“开课任务管理”中核对课程学时、学分等各项内容,并根据最新教研室设置核对课程归属。

3.面向专升本、2020级本科各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课如需指定选修,请一并反馈,同时应切实做好与其他开课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将开课师资等基本条件落实到位。

4.所有兼职任课教师均需报教务处备案,并填写兼职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

三、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仔细核对,视情况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1)、兼职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2),如确因特殊情况调整专业教学计划,须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填写申请表(附件3)。上述材料签字盖章PDF版及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王志文OA邮箱,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上午10点。联系电话:661168。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反馈意见表

2.兼职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

3.济宁医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4.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核对操作指南

5.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开课任务管理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