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22-2023学年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信息数据,填报7个表格(见附件2),填报任务分工详见下表;

表格名称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资产管理处

 

基表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资产管理处

 

基表3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资产管理处

科研处、二级学院

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教务处

二级学院

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人事处

科研处、二级学院

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教务处、科研处

财务处、二级学院

基表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财务处

 

二、填报要求

1.表格中各项内容数据所要求的时点为2022-2023学年(202291日至2023831日),表格填报内容指标说明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指标说明要求填写表格,填报说明中要求填写相关代码的,请务必填写对应代码,不要填报文本,代码请查询http://systj.buct.edu.cn:81/zbdm.htm

2.请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明确1位数据填报联络员,于925日(周一)提交教务处。根据任务分工,由牵头部门对数据进行汇总后,于2023107日(周六)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签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实验教学管理科,由教务处对表格数据汇总检测后,统一提报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系统。

3.工作联络人:屈志强(6633993616208),郭艳玲(3616236665576)。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实验室基本情况表(Excel版)

3.填表说明

4.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