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数字课程验收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校级数字课程验收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基于超星或智慧树平台进行建设,未通过验收建设立项的数字课程(含通识教育选修数字课程),拟验收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与要求

1.基本要求 课程结构需按章、节、讲或周设计教学单元,并以教学单元为单位组织教学内容,建设在线教学资源,设计在线教学活动;课程应完成所有教学资源和视频的上传任务,其中教学视频画面应以教师的中景和近景为主,不得采用无教师形象的全程板书或PPT配音。

2.校级数字课程 截止至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末,课程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应用,实际应用线上学时应达该课程总学时的10%以上,具体验收内容详见《济宁医学院数字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5〕50号)(附件2)。

3.通识教育选修数字课程 具体验收内容详见《济宁医学院通识教育选修数字课程建设要求》(附件2)。

三、验收审核与评审

1.请各学院、教研室对照拟验收立项课程清单,按照验收内容及要求逐门梳理,严格审核,对不符合验收立项标准的课程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仍未达到验收立项要求的课程不得参加本次验收立项。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通过评审验收合格的课程报学校审定后,确定为校级数字课程。

四、材料报送

参与本次验收立项的课程需填写《数字课程验收立项报告》(附件3)和《2023年数字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4),经所在教研室、学院审核通过,签字盖章PDF版及电子版于4月28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杨森OA邮箱。



 

附件:

1. 拟验收立项数字课程名单

2. 验收相关文件要求

3. 数字课程验收立项报告

4. 2023年数字课程验收汇总表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