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延考、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浏览次数:261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延考、补考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考安排

1.考试范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未进行期末考试的必修、指定选修课程。

2.考试时间:3月4日—31日。具体时间请查询学校教务管理系统(http://210.44.16.13/)考试安排。

3.成绩录入:考试成绩须在考试完成后一周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发布。成绩录入系统开放至4月7日。

4.成绩复核:学生对成绩(分数、成绩标志、课程分类等)有疑异的,须于成绩发布后3天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收到学生成绩复核申请2天内,开课教研室和教研室所在学院须完成成绩复核、复核结果审核。成绩复核、审核截至4月12日。

二、补考安排

1.补考范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必修、指定选修课程正常考试成绩未达60分者以及缓考者。

2.补考时间:课程补考分两批,3月17—28日进行春节前完成期末考试课程的补考,4月8日—16日进行延考课程的补考。具体时间安排将于考前一周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发布。

3.补考组织:本次补考不再单独组织考生报名,补考范围内学生均默认报名考试,如学生放弃本次补考,请于考前1天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补考报名”页面取消报名,否则以0分计入成绩单。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长和教学管理科、教研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院(系)考试工作小组,落实细化考试工作任务及要求,认真安排好考务工作。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考试的组织管理规定,强化教研室命题、阅卷、成绩录入、考试安全等环节的管理,在考前做好监考教师的培训、学生动员等工作,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平稳、有序。

3.考生要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诚信考试,凡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者,按《济宁医学院违纪与作弊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济医院字〔2018〕25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