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组织开展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7浏览次数:120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馆函〔2023〕1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项目聚集智慧教育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当前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现有教育系统的智慧化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教学、智慧管理、智慧评价、智慧科研和智慧服务。具体研究方向可参考《智慧教育研究项目选题方向》(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性问题,具有组织和主持项目研究的能力,能按照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并承担一个项目任务,一个项目设1名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不超过5名。

(三)申报项目应有前期研究基础。同一项目不得向多部门申报或向其他来源渠道财政资金重复申报。

三、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填写《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审。联系人:郭艳玲,联系方式:3616236、665576。



附件:

1.《山东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馆函〔2023〕1号)

2.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申报书

3.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山东省智慧教育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