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管理体系,不断深化二级学院、专业与企业的深度合作,推进产教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各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二级学院依托专业与企业合作成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成立不超过1个。
二、立项条件
(一)基础条件
拟成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核心专业列入学校重点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合作企业主体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重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主要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合作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数量不低于学院或专业专职教师的50%。
(二)企业条件
合作企业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合作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优质企业,具有先进的管理体系、较高的技术水平,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明确合作意愿,长期合作规划及经费投入计划;
2.合作企业或其母公司(依托企业)的主营产业领域应与合作项目专业所属学科或专业大类领域基本一致;
3.合作企业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合作中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内容;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建设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积极与具有合作意愿、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联系,合作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家。
2.各二级学院应对拟合作企业进行充分调研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充分协商沟通,确定合作目标、合作领域、合作内容,拟定合作协议;填写《济宁医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1),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书、考察报告及拟定协议提交教务处。联系人:林浩;联系方式:663727。
附件:
1.济宁医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2.现代产业学院合作协议参考模版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