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 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2浏览次数:199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学校 2021-2022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一)编制内容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要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和教学质量现状;准确把握、认真分析学校在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根源,提出具体而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重点内容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二)编制要求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时限按学年(2021-2022学年)编制,各部门、单位需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高等学校 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附件1)中《高等学校2021-2022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认真组织编制。

1.正文撰写。各部门、单位需根据 2021-2022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工(附件2)提供 500-1500 字的报告,报告内容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数据准确、表述规范,报告形式可灵活多样。

2.数据统计。教学质量报告中须完整、如实呈现各项主要数据,相关支撑数据 EXCEL 表格的填报分工及时间另行通知;数据须与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做到客观、真实、准确;结合报告需要可采用图表或附表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

3.材料提交。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文撰写内容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PDF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杨森OA邮箱,提交截止时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 10 点。

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一)报告编制范围

凡 2022 年有毕业生的本、专科专业均需撰写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二)报告编制要求

1.正文撰写。报告既要反映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基本情况,又要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主要内容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情况(含培养目标与规格、培养能力、培养条件、培养机制与特色、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创业、社会需求分析、专业发展趋势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对策措施等(附件3)。报告中应尽可能编入各专业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

2.数据统计。培养状况报告要以客观数据为依据,有关数据须真实、准确,可采用文字、图表相结合等形式直观反映专业人才的培养状况。 各项数据须与教育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的统计口径及数值相一致。

3.结构格式。详见附件 3。

4.数据提供。部分数据是其他部门、单位撰写报告的基础数据,请学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单位)于10月12日(星期三)前完成相应数据资料统计提供工作(附件3-1中第3-10项材料),并直接发送给全校各专业(具体接收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5.材料提交。各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须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共同审定,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PDF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杨森 OA 邮箱,提交截止时间:11 月8日(星期二)上午 10 点。

三、有关要求

(一)编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是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按要求完成报告撰写工作。

(二)学校将依据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内容形成《济宁医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济宁医学院2021-2022学年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定,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发布。

(三)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部门、单位指定 1 名联络员(附件4),于10月6日(星期四)上午10点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杨森OA邮箱。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高等学校 2021-2022 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26 号)

2.2021-2022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任务分工

3.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任务分工及相关材料

4.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联络员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