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185
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鲁教语字[2021]3号)规定,山东省不再统一组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我校教职员工在属地参加测试,现将《关于组织2022年任城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部门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工作。
附件:《关于组织2022年任城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济宁医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