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济医院字〔2018〕74号)要求,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超出毕业学分要求的部分,可申请转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现组织开展学分转换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届本科、专升本毕业生。
二、转换原则
超出创新创业实践最低毕业学分(四年制专业3学分、五年制专业4学分、专升本1学分)要求的部分可申请转换替代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转换比例为1:1,累积转换不超过 4 学分。
三、查询及转换流程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教务系统中为“创新学分”),查询路径: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学习计划-预审(培养方案)。进入预审界面后,总学分中的“创新学分”即为第二课堂成绩单中的创新创业实践汇总学分。
2.申请学分转换的学生可填写附表,将转换学分数填在相应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类别下,每个类别可申请转换0.5分、1分、1.5分、2分。
3.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上报学生的转换汇总表,学院需对上报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教务处复审,复审无误后教务处统一进行批量转换。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5月9日前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转换汇总表》excel版和PDF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发送至周军燕OA邮箱。
2.学生5月1日至30日期间获得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将于6月3日前更新至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可于6月9日前再次提交转换汇总表,6月9日之后不再受理学分转换申请。
附件: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转换汇总表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