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核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修读课程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浏览次数:234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配合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学分收费工作,现组织核对本学期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实施学分制收费的本科生2018级第八学期修读课程学分(含辅修第二专业修读课程学分),2019级第六学期修读课程学分,2020级第四学期修读课程学分,2021级第二学期修读课程学分(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其中,跨学期开设课程修读学分采用结课学期结算方式,非结课学期不作统计。

二、核对流程

1.数据核对:请学生本人根据教务系统上课任务,认真核对“收费课程”信息(路径:信息查询--上课任务--学年学期<2021-2022-2>--查询—是否收费—“所有显示<是>的课程均需收费”)。如有异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报修读课程学分异议汇总表(附件),写明课程及相应的学分,同时标注异议原因。汇总表经学院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PDF版及Excel版于5月4日(星期三)上午11点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王志文OA邮箱,逾期视为无异议。

2.数据处理及反馈:教务处将统一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各学院教学管理科反馈,学生可于5月6日(星期五)下午5:00通过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上课任务查询处理结果。

3.数据报送:教务处将于5月9日上午9:00通过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向财务处报送学分收费数据,届时暂停受理本学期课程调整问题。

三、注意事项

学分核对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对,因学生个人原因导致学分收费问题,后果自负。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修读课程学分异议汇总表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