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讨论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范围
全日制本科、专升本各年级、专业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专业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2022级教学任务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讨论稿)发布及核对工作均通过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址:210.44.16.13。
1.由专业所在学院对照培养方案,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各年级、专业应开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课程设置、课程性质、学时、学分等内容,避免课程遗漏或重复开课。系统流程:教务管理--教学计划--学期执行计划--选择学期(2022-2023-1学期)、年级、专业等信息--查询--进行核对。
2.由承担课程单位对照培养方案,结合教学实际,统筹安排师资、机房、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的“开课任务管理”中核对课程学时、学分等各项内容,并根据最新教研室设置核对课程归属。
3.面向2018-2020级本科各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课如需指定选修,请一并反馈,同时应切实做好与其他开课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将开课师资等基本条件落实到位。
4.所有兼职任课教师均需报教务处备案,并填写兼职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5)。
三、基本要求
各部门、单位需于2022年4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点前将反馈意见(附件1)及兼职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5)报教务处教务科,如确因特殊情况涉及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应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填写申请表(附件2)。附件1-2、5要求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PDF版以及电子版0A至教务处教务科王志文。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书反馈意见表
2.济宁医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3.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核对操作指南
4.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开课任务管理操作指南
5.兼职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