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组织校级数字课程验收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4浏览次数:196

各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教师积极探索信息化时代教学模式的变革,学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校级数字课程验收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未通过验收的建设立项数字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数字课程,基于超星或智慧树平台进行验收,验收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与要求

课程结构需按章、节、讲或周设计教学单元,并以教学单元为单位组织教学内容,建设在线教学资源,设计在线教学活动。

1.校级数字课程

课程应完成所有教学资源和视频的上传任务,其中教学视频画面应以教师的中景和近景为主,不建议无教师形象的全程板书或PPT配音。截止至本学期末,课程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应用,实际应用线上学时应达该课程总学时的10%以上,具体验收内容详见《济宁医学院数字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5〕50号)(附件2)。

2.通识教育选修数字课程

课程应完成所有学时教学资源和视频的上传任务,并设计相应的网络教学活动,其中教学视频画面应以教师的中景和近景为主,不建议无教师形象的全程板书或PPT配音。具体验收内容详见《济宁医学院通识教育选修数字课程建设要求》(附件2),验收合格后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全线上教学。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验收合格课程报学校审定后,将确定为校级数字课程;验收不合格课程则取消立项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

三、材料报送

课程负责人填写《数字课程验收立项报告》(见附件3),各学院将《数字课程验收立项报告》和《2021年数字课程验收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签章后于12月3日(周五)16时前报送教务处教育技术科(办公楼203),电子版OA至教务处李文艳。



附件:

1. 拟验收立项数字课程名单

2. 验收相关文件要求

3. 数字课程验收立项报告

4. 2021年数字课程验收汇总表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