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0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浏览次数:1250

各学院:

根据《济宁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济医院字〔2021〕62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学生须为2020级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4),在符合转专业条件及转入专业要求的条件下,每个学生可填报1-2个转专业志愿,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时间:9月13日。

2.学院审核

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见附件),对学生政治思想表现和学习成绩进行严格审查。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拟定推荐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5),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工作报告(要求见附件6)及学生名单报教务处韩爽爽(电子版OA发送),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由各学院保存备查,截止时间:9月14日。

3.学校复审

学校对学生转专业资格进行复核,不通过者退回原专业,不再递补。申请转入同一专业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转入计划名额,由转入学院制定选拔录取方案,结合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笔试、面试等环节,择优录取;未录取学生按照填报第二志愿组织录取;仍未录取学生将返回原专业继续学习。组织二次遴选学院须9月18日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处韩爽爽(电子版OA发送)。

4.名单公布

根据复审及选拔结果,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实施,截止时间9月25日。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转专业审查小组,责成专人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严格审核,特别是学生的高考选考科目和身体条件,要符合转入专业选科要求和普通高考招生体检要求。转专业原则、转专业条件等有关事项详见《济宁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附件1),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2.学生在接到转专业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济宁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济医院字〔2021〕62号)

2.济宁医学院2021年各专业转入计划

3.济宁医学院2020级各专业允许转专业学生名额

4.济宁医学院2020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济宁医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6.济宁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报告撰写要求

7.教务系统学生绩点排名查询路径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