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第二轮结题及2020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浏览次数:461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拟开展2019、2020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及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1.结题项目范围

2019年立项未结题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结题要求

(1)申报结题的成果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每项成果仅能用于申请一项创新项目结题。

(2)论文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济宁医学院,并注明“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课题编号”,省级和校级创新项目结题须在学校指定Ⅱ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国家级创新项目须在学校指定Ⅰ类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或在Ⅱ类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以上论文均要求项目组成员为前3位次作者。

(3)其他研究成果如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项目组成员须为前3位次完成人。

各学院审核结题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准予结题,办理结题手续,由学院在结题报告加盖公章,学院汇总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附件2)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首轮结题时以文章录用证明申请结题的项目,学院需确认刊发情况并反馈教务处。未完成的项目需写明原因及拟结题时间,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报学院审批。

二、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2.检查要求

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汇总检查情况,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提交教务处备案。

省级和国家级创新项目需同时在“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平台”(http://cxcy.sdei.edu.cn/)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季度报告,平台中期检查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5日。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安排检查、评估项目进展情况,经专家认定无法按期完成的,可终止项目。

三、材料提交及要求

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有变动的,由立项时所在学院统筹组织相关工作。请各学院于7月5日前将附件1电子版(成果证明材料扫描附后)和附件2、4电子版发周军燕OA邮箱,附件2、4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济宁校区:镇静,日照校区:周军燕)。




附件: 

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2.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

3.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4.大学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5.2020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1年6月28日



【供稿:周军燕  校对:郭艳玲  审核: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