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浏览次数:63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9〕6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年度申报课程类型为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其中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认定范围包括经济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文学类(本次不含新闻传播学类)、物理学类、天文学类、地理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地质学类、力学类、仪器类、材料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水利类、纺织类、轻工类、海洋工程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公安技术类、管理类、艺术学类、生物科学类、护理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英双语课程。

二、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下同)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推荐课程限定条件。

1.教学周期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3)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2.申报层级、类型及人员要求。

(1)首批通过认定的2019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参加本次同级同类同名课程的申报。

(2)首批认定的省一流课程务必参加此次第二批的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申报推荐,其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负责人、团队成员等信息应与《关于公布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结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3号)文件保持一致,团队成员不得增加或替换,确因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者,需做出情况说明。

(3)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含第一批省级一流课程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5)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3.申报推荐的其他要求。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也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查阅下载。

三、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教学目标要与立德树人相结合,教学内容要与思政精神相契合,教学方法要与信息技术相融合,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一流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四、工作程序

(一)材料报送。请各学院将《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5月20号(周四)下午16点前将电子稿(EXCEL版)和签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OA至教务处李文艳,逾期不候。

(二)学校评审。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于5月21号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课程。需要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请各学院于6月2日下午16点前报送办公楼203室。

(三)网上申报。各推荐课程的负责人于6月4日前登录“工作网”(http://www.chinaooc.cn,如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则登录:http://shenbao.ilab-x.com/)完成线上填报,网络账号信息待教育部开通相应网址后另行通知。

其它要求详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3)。

联系人:张晗    联系电话:3616210




附件:

 1. 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

2.《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3.《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



【供稿 : 张晗    校对:郭艳玲    审核:张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