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统计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4浏览次数:418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材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材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材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现就开展学校教材建设情况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11月15日以来),我校教师作为第一主编(作者)在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2019年或2020年正在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或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的教材需单独注明。

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参加本次统计;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所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不参加本次统计。

非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教材,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教材;非出版单位未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编印、翻录供内部使用的教材;内容淫秽、反动的教材不得参加本次统计。

二、工作要求

请本校教师、导师(含离退休人员)按照教材统计范围,认真梳理作为第一主编(作者)出版的教材情况,填写《济宁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情况明细表》,并于2020年11月26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教材科电子邮箱88625365@qq.com,逾期将不再统计受理。





附件:济宁医学院教材建设情况明细表

  (附件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1月24日





【供稿:崔斌  校对:郭艳玲  审核:张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