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发布《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讨论稿)》(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范围
全日制本科、专升本、专科各年级、专业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讨论稿)。
二、有关要求
1.对照培养方案、Ⅱ类选修课程简介及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清单,由专业所在学院核对各年级、专业应开课程(必修课、专业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Ⅰ类选修课/专业限选课、通识教育选修课/Ⅱ类选修课/任选课)及实践环节的课程设置、学时、学分等内容,避免课程遗漏或重复开课;结合专业培养实际,面向2017、2018级各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课如需指定选修,请一并反馈。
2.对照培养方案、Ⅱ类选修课程简介及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清单,由承担课程单位核对课程学时、学分等各项内容,并根据最新教研室设置核对课程归属。
3.面向2017、2018级各专业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如与各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或专业基础选修、专业选修课程重复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请专业所在学院予以核对反馈。
4.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考虑任城校区各专业开课实际需求,充分沟通、及时反馈,切实将教学任务落到实处;面向高教园新开设课程单位要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教学条件保障等工作。
5.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如需单独安排教学,请将教学任务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三、意见反馈
各部门、单位需于11月21日(星期三)中午12点前将反馈意见报教务处教务科(附件2),如确因特殊情况涉及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应填写《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附件3)。书面反馈意见要求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同时0A至高岩。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讨论稿)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反馈意见表
3.济宁医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附件见OA)
教务处
2018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