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发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及巡视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浏览次数:65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现发布《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巡视安排》(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监考

1.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及时将监考安排通知到相关人员,并组织监考老师认真学习《监考员守则》(附件2等监考规范,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考;监考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请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自行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

2.监考教师应按照监考安排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领取试卷或集合,并于考前板书以下内容:监考教师姓名、监督电话(太白湖校区高教园:0537-3616203,日照校区:0633-2983768)。

二、考试巡视

1.集合时间:开考前10分钟

2.集合地点:

太白湖校区  多媒体管理办公室(教学楼218 室)

日照校区    多媒体管理办公室(教学办公楼0202室)

3.每组最后一位为巡视秘书负责根据巡视情况填写《济宁医学院考场巡视员记录单》(在巡视集合地点领取),并提醒当场次所有巡视人员签字。

 

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及巡视安排

2.监考员守则

(附件见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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