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济宁医学院数字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5〕50号)要求,学校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校级数字课程验收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建设立项数字课程和2015年未通过验收的建设立项数字课程(名单见附件),基于 “清华教育在线”8.0平台进行验收。
二、验收内容
课程结构需按照“学习单元”组织“章节内容”,建设在线教学资源,设计在线教学活动。
1.课程基本信息: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师信息、授课计划、课程考核要求等基本信息。
2.课程教学资源:包括学习单元、教学课件、视频资源、拓展资源等教学材料。教师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二级栏目的建设。
3.网络教学活动:包括信息发布、答疑讨论、课程问卷、教学邮箱、教学笔记、个人资源、课程作业、试题试卷库、在线测试及教师在线时长、学生线上表现等。
三、验收要求
数字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延期不得超过半年。课程负责人填写《数字课程验收立项报告》(见附件2),如需延期,填写《数字课程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2015年未通过验收的建设立项课程不能继续延期。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验收合格课程报学校审定后,将确定为校级数字课程;验收不合格课程则取消立项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数字课程验收立项报告》或《数字课程延期验收申请表》纸质版签章后于4月13日(周五)16时前报送教务处教育技术科(办公楼203),电子版OA至教务处张晗。
附件:1. 建设立项数字课程名单
2. 数字课程验收立项报告
3. 数字课程延期验收申请表
教 务 处
20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