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济宁医学院计算机辅助考试流程

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622

 

为进一步深化考核方式方法改革,规范计算机辅助考试管理,明确职责,提高效率,深入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特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  拟定考试时间、地点

由课程所在教研室向学院提出考试申请,并核准考试时间、地点。

第二条  编排考生座次,发布考试通知

课程所在教研室编排考生座次,提交学院教学管理科(未设置教学管理科的单位由综合科负责)审核后向学生发布,期末考试周课程考生座次及考试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发布。

第三条  组卷

考试课程组卷由所在教研室负责,学院内跨教研室开课的整合课程组卷由所在学院负责,跨学院开课的整合课程组卷由牵头开课学院负责。

第四条  试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