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3778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是实现教学计划、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课程建设

学校对课程的建设与评估分为合格课程、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三个层次,具体规划如下:

(一)把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部分专业课作为学校重点建设课程,并以此为龙头带动课程建设的全面展开。此类课程除需在基本设施等硬件建设上加大投资力度外,特别要在师资队伍及提高教学质量上下功夫。

(二)通过评选优质课程,带动一般课程的建设。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全校所有课程建设均须进一步加强,重点应加强师资队伍、教材、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法等方面的建设。

(三)院(系、部)应将优质课程作为重点建设对象,使之尽快达到校级精品课程的标准,并在此基础上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使课程建设不断深化。

二、各类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合格课程建设

合格课程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达到合格课程标准是对课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尤其要重视新办专业的课程建设,尽早使其全部达到合格课程标准。合格课程建设的重点内容包括:

1.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主讲教师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课程相符合或经过1学期以上(含1学期)的该专业方向进修学习,并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形成了人员相对稳定、具有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的教师梯队。

2.注重教学内容建设。教学内容科学,经过主讲教师进行2轮以上(含2轮)教学过程整合,能够吸收一定量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经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安排合理。

3.注重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能够选用较为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比较科学、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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