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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内涵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方向和基本原则

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教育观念,主动抢抓机遇,破解发展难题,加快学校内涵提升的自主选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对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更好地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增强办学活力,推动学校早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高等医科院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学校作为“教学型大学”、“应用型高校”的办学定位,以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内涵发展为主线,加强整体谋划,用统筹兼顾办法推进改革,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尊重基层首创,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改革意识,鼓励师生积极尝试,大胆突破,保护师生改革积极性,不断增强改革的自觉性、紧迫性、坚定性。

3.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理念;“以教学为中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抓手,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理念;“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实施素质教育”的理念;“知识、能力、素质并重,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全面发展”的理念。坚持“为国家育人才,为大众谋健康”的办学宗旨,坚持和弘扬“明德、仁爱、博学、至善”的校训,努力培养“医德(品德)高尚,医术(业务)精湛,身心健康”的高素质人才。

二、改革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4.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大学章程建设为契机,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教学工作中的指导、审议、评价、咨询、监督作用和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风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