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教学管理工作常规

发布时间:2019-06-17浏览次数:122

为使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教学管理工作常规》。

 

第一章  教学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主管教学副院长职责

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协助院长全面负责全校的教学工作,审核并提交院长批准培养方案修订原则、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校历、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建设规划、年度招生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重要的教学改革实施计划。

二、教务处职责

(一)负责制订培养方案,研究并提出教学建设规划及教学改革方案。

(二)负责年度招生计划的制订、实施及学籍管理工作。

(三)制定校历。

(四)起草有关教学的各种规章制度。

(五)下达教学任务,掌握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各院(系、部)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组织全校性教学检查。

(六)负责审批各课程授课教师任课资格。

(七)落实教师工作量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教学评估活动。

(八)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