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7级本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浏览次数:391

各学院:

根据《济宁医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济医院字〔2018〕39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级本、专科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学生须为通过2017年高考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转专业原则

(一)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由学校统一安排,择优办理学生专业调整工作,一经转入新专业,原则上将不再调回原专业。

(二)转专业仅限于学校一年级普通全日制有学籍在校本、专科生,专升本学生不在转专业范围。

(三)春季高考学生只允许在招生类别范围内转专业。

(四)跨文、理科大类或跨不同培养层次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五)跨不同招生录取批次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六)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贯通培养等特殊培养类型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七)转专业一般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学科门类相同、学制相同的专业原则上每年转专业的学生比例控制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15%以内;学科门类相同、学制不同或学科门类不同的专业原则上每年转专业的学生比例控制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10%以内。除个别专业受办学条件、承载能力、实践教学条件限制,需严格控制转入学生数量外,其余专业不受转入人数限制。如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但未提出转专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严格按照本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50%依次进行递补。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7月13日前,拟申请转专业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二)各学院严格按照《济宁医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济医院字〔2018〕39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将申请表、汇总表及情况说明于8月25日前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汇总、复核,于9月1日前向转入学院反馈,如超出转入学院承载能力,由转入学院确定转入人数并报教务处,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济宁医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济医院字〔2018〕39号)规定进行择优选拔,未录取学生将进行统筹安排;

(四)转专业名单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批复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附件:

1.《济宁医学院关于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济医院字[2018]39号)

2.济宁医学院2017级各专业允许转专业学生名额

3.济宁医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济宁医学院2017级学生转专业汇总表

5.学生转专业工作情况说明撰写要求

        (附件见OA)




  教务处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