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2-18浏览:547

各部门、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7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为本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已聘任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 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二)创新创业教师人选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或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学科类竞赛指导任务5年以上,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国家级创新创业类、技能类大赛或学科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银奖及以上奖励)。

现任校级领导、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范围。

三、推荐及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教学观摩、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在学院公示后推荐。

(三)资格审查。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候选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四)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3位教师参加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

四、材料提交

(一)材料清单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封面目录及成果推广证明材料等)、学院党总支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支撑材料请以“身份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作专利成果、其他支撑材料”命名,扫描为PDF文件,每个PDF不超过20M,最多不超过4个PDF文件。

2.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视频,视频以“学院名称—候选人名称”命名。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500MB 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为 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

(二)提交要求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提供支撑材料,由所在学院组织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签字盖章PDF版及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邮箱:sdnu2012@126.com,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森681910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长期承担教学任务且在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研究、教学竞赛、指导学生创新发展、产教融合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一线教师。

 

附件见OA和教务系统

1.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73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7 号)

3.2023年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4.2023年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