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22-2023学年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信息数据,填报7个表格(见附件2),填报任务分工详见下表;
表格名称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基表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 资产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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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表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 资产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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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表3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 资产管理处 | 科研处、二级学院 |
基表4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 教务处 | 二级学院 |
基表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 人事处 | 科研处、二级学院 |
基表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 教务处、科研处 | 财务处、二级学院 |
基表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 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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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要求
1.表格中各项内容数据所要求的时点为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表格填报内容指标说明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指标说明要求填写表格,填报说明中要求填写相关代码的,请务必填写对应代码,不要填报文本,代码请查询http://systj.buct.edu.cn:81/zbdm.htm。
2.请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明确1位数据填报联络员,于9月25日(周一)提交教务处。根据任务分工,由牵头部门对数据进行汇总后,于2023年10月7日(周六)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签章后)连同电子版报送实验教学管理科,由教务处对表格数据汇总检测后,统一提报教育部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系统。
3.工作联络人:屈志强(663399、3616208),郭艳玲(3616236、665576)。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实验室基本情况表(Excel版)
3.填表说明
4.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