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实验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3-03-27浏览:98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等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要求,深入推动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学校第七届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实验大赛,并选拔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团队形式参加(团队成员3-5人,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每位学生须在作品中有实际贡献。积极鼓励跨学科、专业、学院联合组建团队参赛,促进学科交叉优势互补。作品提交后,团队成员及排序、指导教师不可更改。

二、项目类别、分组及要求

(一)项目类别

1.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论坛

为解决医学问题或以实验手段解释医学现象而开展课外科研的尚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大学生基础医学实验设计论坛

为解决医学问题或以实验手段解释医学现象而开展课外科研的原创性科学研究实验设计。

(二)项目分组

参赛作品分以下5个学科组(按作品所属学科领域),各学科组及亚组涵盖的内容范围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的项目申报指南设置。

1.基础临床。涵盖下列系统/疾病与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创新,分以下7个亚组:

(1)呼吸、循环、血液系统;

(2)消化、泌尿、生殖系统(含围生医学、胎儿和新生儿);

(3)内分泌、神经系统、精神疾病、老年医学;

(4)医学免疫学,医学病毒、医学病原生物与感染

(5)肿瘤学(血液系统除外);

(6)其它、综合与交叉研究(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医工交叉等);

(7)检验医学。

2.法医学。围绕司法实践中的生物与医学证据问题开展的相关基础研究,分以下2个亚组:

(1)法医病理、临床、毒理、精神等;

(2)法医物证、毒物分析、法医现场等。

3.预防医学。涵盖环境卫生、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卫生毒理、卫生分析化学、流行病学、心理因素与健康等基础研究创新,分以下3个亚组:

(1)流行病学(传染病、非传染病);

(2)环境、职业、营养、行为、心理因素与健康;

(3)预防医学新技术与新方法(包括多学科交叉与整合研究)。

4.中医药学。立足中医药领域的关键科学问题,重点支持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说清楚讲明白中医药疗效和中医药新技术与新方法的基础研究,分以下3个亚组:

(1)中医基础研究创新/中西医结合的基础研究;

(2)中药的药理、尤其是中药功效物质、药物剂型等基础研究;

(3)中医药相关交叉研究(人工智能、大数据、系统论等)。

5.口腔医学。立足口腔医学学科发展前沿,涵盖牙颌面发育机制、牙颌面组织再生和修复、口腔疾病发生及防治机制与相关交叉学科的基础研究创新。分以下3个亚组:

(1)牙颌面的发育机制、组织再生和修复;

(2)口腔疾病病因及防治机制;

(3)口腔医学相关交叉研究(口腔微生态、人工智能等新兴研究领域)。

(三)项目要求

作品要求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要求学生本人及团队独立完成或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1.实验设计作品:要求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撰写;强调自主原创性,不得抄袭或借用指导教师各类基金项目的内容,可在各基金项目的拓展方向上选题自主设计。实验材料经费预算限定在10万元内。

2.创新研究作品:要求学生在自主设计的基础上、自主实施完成。不得抄袭或借用研究生完成的内容。

注:本论坛往届获得三等及以上(包括终审)的同类作品不得重复参加(鼓励参加过实验设计论坛的项目完成后形成论文、参加创新研究展示交流);获得过全国生命科学(创新创业)类、挑战杯、“互联网+”等省级、国家级三等奖(铜奖)及以上的作品不得重复参加。经查重,与往届获奖作品重复30%以上取消资格。

三、比赛流程

(一)报名

根据国赛要求,校赛采用网络报名,报名网址:www.jcyxds.com,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2日(周三),报名操作及要求详见附件2,中英文摘要模板、原创性声明等报名相关文件格式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二)校赛

学校将于4月下旬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国赛,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设计论坛已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为山东省及学校绩效考核正式认可的学生比赛项目,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师生报名参赛,加强项目指导,不断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2.为便于工作开展,参赛师生请扫码加入微信群(详见OA教务通知)。比赛联系人:屈志强;联系方式:3616208,663399;郭艳玲;联系方式:3616236,665576。



附件:

1. 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通知

2.大赛报名操作指南

3.参赛作品格式要求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