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03-10浏览:70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精神,结合《济宁医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修订)》(济医院字〔2021〕15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开课学院应紧密结合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名单(附件1),充分考虑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与数字课程优势,重点从课堂教学改革课程、一流本科课程和数字课程中优先推荐,切实将实力强、团队优、配合度高的课程遴选出来,并将建设课程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PDF版于2023年3月16日(星期四)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王猛OA邮箱。

2.遴选推荐过程中,各学院需组织各课程及团队认真学习领会《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30号)、《济宁医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修订)》(济医院字〔2021〕152号)等文件精神,明确建设目标和要求。

3.自本学期起,各学院应重点推动已立项省级、校级和推荐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建设,积极为课程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创造有利条件;立项课程将统一上线济宁医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示范中心平台,并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4.学校拟分两批开展2023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按学校统一要求建设并通过验收的课程,将立项为济宁医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并列入校级教学工程项目;所有已获批的省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要求与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一致。

5.建设课程应以课程及课程团队为单位申报,课程团队应涵盖承担本门课程的所有教师;申报课程主持人应为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且限主持申报一门课程,教学团队其他成员限参与申报不超过两门课程。




附件:

1.济宁医学院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名单

2.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名单汇总表

3.济宁医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标准

4.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案例模板

5.课程思政短视频制作要求

6.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相关文件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