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创新创业工作坊建设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9〕101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坊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中期考核:2019年立项创新创业工作坊。
2.2021年度考核:2020年立项创新创业工作坊。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1)自评阶段 工作坊内部进行考核和自评,坊内自行进行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考核,对于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成员可由工作坊进行人员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工作坊对照建设目标,系统梳理总结考核期内建设工作和建设业绩,撰写自评报告。
(2)学校评估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对工作坊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三、考核要求
申报工作坊建设业绩的课题、项目、论文、发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奖励等成果需符合下列要求:
1.研究成果需在工作坊建设周期内获得,并与工作坊研究方向和内容一致;
2.课题项目需在工作坊建设周期内获批立项,逾期项目不予认可;
3.研究成果需由工作坊学生成员为首位作者或首位完成人,并由工作坊指导教师担任项目首位指导老师或论文通讯作者;
4.每项成果只能作为一个工作坊的建设业绩进行填报;
5.工作坊成员有变更的,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提前向学校提交变更申请,并经学校审批同意,未经备案的成员所获得的成果或未在备案周期内所获得的成果不予认可。
请各工作坊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总结及考核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12:00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版连同成果佐证材料(pdf版)发到周军燕OA邮箱,自评报告纸质版1份经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太白湖校区办公楼203室镇静、日照校区教学办公主楼1230室周军燕)。
附件:
1.创新创业工作坊自评报告
2.创新创业工作坊立项名单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