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和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学校组建医养健康、法医检验、生物医药、智能医疗、数字商务5个现代产业学院(以下简称产业学院),现开展产业学院副院长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推荐范围
产业学院副院长原则由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担任。
二、推荐要求
1.产业学院包含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推荐1人担任产业学院副院长,二级学院多个专业分布在不同产业学院中,可分别推荐,原则上推荐人员不重复。
2.产业学院副院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2021年-2023年)。推荐人选应在广泛征求二级学院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于11月8日(周一)前将推荐表(见附件)提交教务处。联系人:屈志强,联系方式:3616208、663399。
附件:《济宁医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副院长人选推荐表》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