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1浏览:961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现组织学校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均可申报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已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及参与申报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均可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专业定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适应并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理念先进,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改革成效突出。专业管理规范,近3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专业基础扎实,近3年均有招生。实行专业分类拨款的学校,须为A类或B类专业。

(三)师资力量雄厚,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专业课教师硕博比达到85%以上;本专业任课教师近3年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近3年,专业课教师中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比例达到100%。  

(四)基层教学组织健全,不断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广泛。

(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质量一流。学生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及创新创业活动,近3年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或发表学术论文,或获授权专利等。社会责任感强,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三、遴选方式

(一)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结合已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情况,在全部申报专业中择优确定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名单;在新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中,择优确定4个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专业。

(二)优先入选或推荐条件

1.通过国际教育标准认证或国际实质等效认证,且仍处于认证有效期的专业。

2.列入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建设计划,或列入省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计划的专业。

3.有国家、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和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作支撑的核心专业。

4.坚持开放办学,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事业单位联合共建或合作办学的专业,以及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

5.专业课教师生师比低的专业。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申报2021年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填写《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1,下称《采集表》),《省采集表》由学院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扫描生成PDF版,与电子版及电子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信息表中填报的政策文件、科研奖励、学生的学术成果和竞赛奖励、校企合作协议等)一并于11月4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周军燕OA邮箱。

(二)学校评审确定推荐申报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登录“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214.56.13:8324/ylzysb/),根据申报类型(原省级一流本科建设点应选择申报国家级,新增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应选择兼报国家级/省级)进行线上填报,《省采集表》签字盖章扫描生成PDF版,与电子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信息表中填报的政策文件、科研奖励、学生的学术成果和竞赛奖励、校企合作协议等)一并上传至申报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日—11月5日,登录账号及密码单独发放。

(三)凡申报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均需于11月1日—11月10日使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登录账号及密码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于11月10日下午5点前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导出由学院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扫描生成PDF版,提交教务处教学科,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线上提交。

五、评审专家申报推荐

(一)学院推荐。推荐的专家应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省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教材)负责人(主编),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获得者(限前三位),教育部新工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和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成员(限前三位),以及本次申报专业的负责人等。

组织推荐的评审专家须经学院党政研究,并填写《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评审专家信息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扫描生成PDF版,与电子版一并于11月3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周军燕OA邮箱。

(二)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推荐限额择优推荐报送。

六、有关要求

(一)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山东省本科高校分类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请各学院及相关专业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部署,认真梳理,充分挖掘,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申报材料,全力做好申报工作。

(二)填报系统需提供的支撑材料(附件3),请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材料电子版于11月2日上午9点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周军燕OA邮箱。联系人:周军燕(0633-2983769)。




附件:

1.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评审专家信息表

3. 2021年一流专业申报信息填报分工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