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发布《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讨论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范围
全日制本科、专升本各年级、专业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
二、有关要求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讨论稿)发布及核对工作均通过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址:210.44.16.13。
1.由专业所在学院对照培养方案及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清单,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各年级、专业应开课程(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实践环节的课程设置、课程性质/课程分类、学时、学分等内容(实践教学环节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避免课程遗漏或重复开课。系统流程:教务管理--教学计划--学期执行计划--选择学期(2021-2022-2学期)、年级、专业等信息--查询--进行核对。
2.由承担课程单位对照培养方案及现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清单,结合教学实际,统筹安排师资、机房、实验室等教学资源,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的“开课任务管理”中核对课程学时、学分等各项内容,并根据最新教研室设置核对课程归属。
3.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如与各专业开设的必修、专业基础选修、专业选修课程有重复,原则上只能修读一种类型,请专业所在学院提前告知学生,避免重复选课;面向2017-2020级各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课如需指定选修,请一并反馈,面向2021级开设的所有课程,因执行2021版新培养方案,请各专业所在学院与开课单位做好充分沟通,将开课师资等基本条件落实到位。
4.所有兼职任课教师均需报教务处备案,并填写兼职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6)。
三、基本要求
各部门、单位需于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点前将反馈意见(附件1)及兼职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6)报教务处教务科,如确因特殊情况涉及专业教学计划调整,应由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填写申请表(附件2)。书面反馈意见及申请表要求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PDF版0A至王志文。
附件: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书反馈意见表
2.济宁医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3.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核对操作指南
4.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开课任务管理操作指南
5.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通识教育课程查看操作指南
6.兼职任课教师信息统计表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