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13浏览:263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请各学院结合实际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严格落实学校教学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暑期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安排听班人员,将听班表报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备案,听班期间需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二、坚持常态检查

放假前组织对全部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源、电源和不必要的电器,锁好门窗。暑假期间仍开展实验活动的教学实验室,须报教务处备案(见附件),并做好常态检查。学院每周组织不少于 1次安全检查,各实验室负责人每天开展例行检查,检查记录留档备查。

三、严格准入制度

严格实验室出入登记与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对暑期留校开展实验活动的师生,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全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实验期间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严禁学生单独使用危化品,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



附件:济宁医学院暑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开放备案表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