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现组织开展实验教学低值易耗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遵循“厉行节约、按需申报、杜绝浪费”的原则,请各学院对现有物品进行清理盘点,根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及学生人数计算实际需要量。
二、申报范围
1.申报仅包含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所用低值易耗材料,实验室管理所需物品、办公用品、卫生用品请从学院相关预算经费购置,不纳入实验教学低值易耗材料申报范围。
2.实验室开放项目耗材单独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须在管理平台统一进行申报,请务必按照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名录(附件1),在申报表中“物品类型”一栏中准确标识物品所属类型。如因类别填写不准确导致物品无法及时购置而影响实验教学按时开展,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请各实验教学中心统一汇总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消耗材料购置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7月15日(周四)前将纸质版连同电子版(OA邮箱发送)报送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人:屈志强;联系方式:3616208。
附件:
1.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名录
2.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消耗材料购置申请表
3. 《济宁医学院化学危险品麻醉药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济医办字〔2019〕7 号)
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