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开展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将于本周对我校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整理学院相关材料,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2.撰写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于26日(周三)15时前将电子版(OA邮箱发送)连同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郭艳玲。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5月25日
【供稿:屈志强 校对:郭艳玲 审核: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