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推荐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21〕16号)文件要求,学校拟开展年会推荐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遴选要求
所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均可申报(以下简称“国创项目”),遴选要求参见附件1,已在往届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种类型择优推荐一项参加年会项目申报。
二、年会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大学生创新学术年会
提交《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2-1),同时提交项目研究论文(电子版)及查重报告,论文格式参照《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附件2-2)。
2.大学生创新创业改革成果项目经验交流
提交《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2-3),同时提交展板设计电子档一份(展板设计要求见附件1)。
3.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
提交《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2-4)。
四、提交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将材料电子版连同纸质版于5月18日(周二)前按照项目类型提交至联系人,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送。
创新项目联系人:周军燕;联系方式:0633-2983769。
创业项目联系人:陈长峰;联系方式:0633-2983779。
附件:
1.第十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2.推荐意见表及评审标准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12日
【供稿:周军燕 校对:郭艳玲 审核: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