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7浏览:332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专业群

二、自评方式

分专业群填写《项目成效数据采集表》(附件1),形成书面总结报告(附件2),重点围绕项目开展以来的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创新举措及成效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有关要求

1.核心专业负责人及学院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自评报告撰写,其他专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核心专业应组织召开专业群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自评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自评工作顺利推进。

2.《项目成效数据采集表》、总结报告一式一份由核心专业负责人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太白湖校区办公楼201室,日照校区办公楼1236室),电子版同时OA至周军燕。材料报送截至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10点。

联系人:周军燕(0633-2983769,633769)。




附件:

1.项目成效数据采集表

2.工作情况总结(参考格式)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



【供稿:周军燕  校对:郭艳玲  审核: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