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学年制学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级五年制本科、2018-2019级专科、2019级专升本学生必修、Ⅰ类选修、限选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二、课程安排
1.课程重修结合自身情况以自修为主。
2.课程考核中实验及过程考核成绩按原成绩及比例计入重修课程考核成绩。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采用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http://210.44.16.13)进行报名。
1.时间:4月1日8:00-4月3日23:00,逾期不予受理。
2.流程 :选课报名--补考报名--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报名--提示“报名成功”,即已报名。报名成功后,课程右侧“报名”变为“取消”,如要取消报名,则点击“取消”即可撤回报名。
四、有关要求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及各专业培养要求,课程重修须在修业年限内完成,不再安排毕业补考,由学生自身造成的延期或无法毕业,责任自负。联系电话:0633-2983768。
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
【供稿:高岩 校对:郭艳玲 审核:李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