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2浏览:332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济医办字[2021]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实验教学安全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并重点对危险源进行调查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1.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2.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情况

4.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5.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及消防安全情况

6.危险化学品使用及管理情况

7.实验室危险源管理情况

二、实验室危险源统计

危险源是指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请各学院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 13861-2009》(附件1),对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核查辨识,并重点对以下方面的危险源进行核查。

1.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如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易制毒化学品等。

2.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如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致害动物;致害植物等。

3.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如电危害;噪声危害;防护缺陷;振动危害;电磁危害;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等。特种设备,如超高温、超低温、高转速设备、压力容器、气瓶等。

4.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对教学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即查即改。提交安全排查总结报告,重点写明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处置情况。

2.实验教学中心(室)以房间为单位,对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认真查找危险源,经学院审核后汇总填写《教学实验室危险源统计汇总表》(附件2)。

3.请各学院于3月5日(周五)前将总结报告及危险源统计表电子版(OA邮箱发送)连同纸质版提交教务处郭艳玲。




附件:

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2.教学实验室危险源统计汇总表

     (附件详见OA教务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2日




【供稿:屈志强  校对:郭艳玲  审核: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