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现发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及巡视安排》(附件1),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开放查询(查询路径:个人事务-教学工作-考试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及时将监考及巡视安排通知到相关人员,并组织监考老师认真学习《监考员守则》(附件2)等监考规范,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考;监考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监考,请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自行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监考教师应按照监考安排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领取试卷或集合,并于考前板书以下内容:监考教师姓名、监督电话(0633-2983768)。
三、严格入场检测和考场清理。监考教师须认真查验学生证件,对照考生名单(进入“教学信息管理”微信号中本场考试可查询)核对考生身份;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学生是否违规携带手机、隐形耳机、U盘等物品。机考考试,请监考老师在机房办公室领取金属探测仪;纸考考试,考试前在多媒体管理办公室领取;考试结束后交回。
四、主考老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打印考场贴,供监考老师核对考生身份。导出、打印路径:个人事务-教学工作-考试安排-勾选拟打印考试课程-考场贴-输入每行列数(如8列)-打印。
五、巡视人员请于开考前10分钟到各区、园多媒体管理办公室集合,具体位置如下:
太白湖校区:教学楼218 室
任城校区:4号教学楼206室
高教园: B3-208室
日照校区:教学办公楼0202室
六、各巡视员认真做好考试巡视,通过现场巡视加强监管,确保考场秩序稳定、纪律严明,及时、妥善处理考试中各类偶发和突发事件。每组最后一位为巡视秘书,负责根据巡视情况填写《济宁医学院考场巡视员记录单》(在巡视集合地点领取)。
七、校级教学督导专家依据《济宁医学院教学督导专家工作条例》要求,参与学校考试巡视工作。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监考及巡视安排
2.监考员守则
(附件详情请见OA或教务管理系统公告通知)
教 务 处
2021年1月8日
【供稿:张倩 校对:郭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