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院字65号 济宁医学院印发《济宁医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25浏览:6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深入落实教育部 《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鲁教高〔2019〕6 号) 等文件精神,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坚持立德树人,成人成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充分挖掘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具有鲜明导向,蕴含课程思政元素的特色教学活动,科学合理“增负”,让学生体验学习挑战,积极引导学生刻苦学习。

第三条  坚持分类建设,扶强扶特。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分类建设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一流本科课程, 坚持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 5 大金课同步建设,重点支持已有建设应用基础、取得明显成效的课程, 重视特色课程建设,实现一流本科课程多样化。

第四条  坚持质量标准,做精做优。树立质量意识,完善质量标准。根据“两性一度”要求,创新教学设计、优化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打造高效课堂,推动教学模式创新、课堂教学革命、学习方式转变、学习成效提高。

第五条  坚持目标考核,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目标任务、过程管理、考核评价、动态调整的一流课程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建设成效, 动态调整资金投入、资源配置、建设层次和支持力度。

第三章  建设目标

第六条  总体目标。一流本科课程师资队伍力量雄厚、理念先进、创新意识强。课程内容优化、课堂教学高效、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模式创新、学生参与积极、考核评价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挖掘充分,课程思政实施效果良好。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分类建设计划,利用 3 年时间,建成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150 门,力争建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35-50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5-8 门。

第七条  具体目标。一流本科课程实行分类建设。

1.线上一流本科课程。主要指完全在线上实施全部教学的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 实施通识教育慕课、SPOC 和数字课程建设计划,利用 3 年时间,实现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线上教学计划。建成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20 门,力争建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5 门。

2.线下一流本科课程。主要指线下课堂讲授的课程,建设重点是改变传统教学方式,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 学生主动参与教学,实施小组教学、研讨教学、探究教学, 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好,课堂教学高效优质。建成校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力争建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10-13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3 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主要指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课程。线上教学部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指导性建设要求》《山东省高等学校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指导标准》进行建设,线上教学学时一般应占总学时的20%~50%。 线下教学部分积极引导教师进行翻转课堂,实施小组教学、研讨教学、探究教学,加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确保课堂教学高效优质。建成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80 门,力争建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0-25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3 门。

4.虚拟仿真一流本科课程。重点建设具有专业特色、自主知识产权、解决实验教学急需、空缺的,特别是实验教学中高成本、 高消耗、不可逆操作、极端环境、大型综合训练等虚拟仿真项目。 建成校级一流本科课程 15 门,力争建成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5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1-2 门。

5.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 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 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纳入人才培养方案非 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且学生70%以上学时内容安排到基层实施,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建成校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 5 门,力争建成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 1-2 门。

第四章  建设内容

第八条  以教育理念引领建设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形成课程思政、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在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充分挖掘思想政治教育元素, 率先建成课程思政示范课 程,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全过程。

第九条  以目标要求引导建设内容。聚焦“两性一度”建设和传统课程升级改造,优化重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模式, 改革教学方法,重塑教学形态,推动课堂革命。聚焦新工科、新医科建设,促进多学科思维融合、产业技术与学科理论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

第十条  以教师能力触发建设活力。完善基层教学组织,实施课程负责人制,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理念先进。强化制度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集体备课,注重梯队建设, 完善助教制度,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推动教师培训常态化, 将教师培训作为教师资格注册、教师考核评价的必备条件。

第十一条  以教学效果激发建设方法。以学生学习和成长为 中心,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杜绝单纯知识传递、 忽视能力素质培养及“单声道、满堂灌、被动听”现象,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倡导小组讨论、研讨学习、探究教学,强化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探索建立以现代教育技术为基础的智慧教育典范, 着力解决批判性思维的养成。

第十二条  以学习成效创新评价体系。完善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学业成绩评定体系,严格课程考试评价。加大课程试题库建设力度,提升课程考试命题水平。加强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过程考核和学习效果评价, 拓宽课程知识深度,提升课程学习广度。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学习, 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

第十三条  以制度执行强化课程管理。严格执行集体备课制度、教学观摩制度、听课评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授授课制度、课程准入制度,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把关作用。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 坚决取消“清考”。

第十四条  以教学贡献完善激励机制。加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教师的奖励力度,加大教学业绩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的权重,营造重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五章  建设范围与要求

第十五条  申报课程应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独立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已立项的国家或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不在立项范围,学校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并享受相应待遇。推荐为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的,必须为鼓励性发展专业(A 类)和一般性发展专业(B 类) 的本科课程。

第十六条  申报课程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建设与应用,有实质性创新和改革成效, 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教学效果, 并承诺入选后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  不同单位开设的同一门临床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院统筹组织申报。面向不同层次,开设不同学时的同一门次课程应以同一课程名称申报。

第十八条  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兼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改革成果;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过教学研究论文;或拥有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获得校级各类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课程组成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高度的教学热情、先进的课程理念、丰富的教学经验、优秀的教学效果。

第十九条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纳入教学计划,设置学分的综合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系统(课程)按课程形式申报,单个实验项目不按课程形式申报。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条  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过程评价和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学院根据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目标和重点,制定本学院、本专业课程建设规划,分年度对全院课程进行评估,确定本学院课程建设重点,并向学校推荐申请一流本科课程立项。

第二十一条 立项建设。评审通过的课程列入学校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名单予以建设经费资助,并作为山东省或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建设重点,学校将建立“常态监测、中期评价、 期满考核”的一流本科课程评价验收机制。学院是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主体,应统筹梳理课程,编制建设计划,确定课程建设负责人,组建课程教学团队,定期开展课程质量评估与监控。

第二十二条  经费保障。学校设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师资培训、课程建设、学术交流等。立项后拨付 60%, 建设中期评价合格后拨付 40%。经费由课程负责人统筹管理, 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激励奖惩。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后列入学校校级教学工程项目,纳入二级学院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管理,签订建设协议,定期更新教学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 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 予以撤销。建设成效好的优先培育并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评选。对无特殊原因进展缓慢,缺乏建设成效的,取消立项,收回建设经费,给予通报批评,课程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教学工程项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一流本科课程立项时间为 2020-2023 年,3 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第二十五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济宁医学院办公室2020 年 7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