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坊建设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9〕101 号)文件精神,拟开展2020年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作坊负责人需为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为丰富的创新创业指导经验,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导师、学科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
1.指导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指导学生获省(部)级及以上竞赛奖励;
3.获国家发明专利或科技奖励;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创新创业研究论文,或参与编写创新创业研究专著。
二、申报要求
1.工作坊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含负责人),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活动指导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能力,每位教师只能负责1个工作坊,最多参与2个工作坊指导工作。工作坊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导师为指导教师。
2.工作坊应有较为明确的研究领域、建设内容和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学校审核批准立项后工作坊负责人应与教务处、所在学院签订建设协议,并确保按照《创新创业工作坊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
3.请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填写《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书》(附件2),其中负责人业绩中2-5项需附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的业绩均不予认可,所在学院需对申报条件和支撑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书》(附件2)、《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支撑材料(pdf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3日(星期一)前发至周军燕OA邮箱,附件2、3纸质版分别交至太白湖校区207室(郭艳玲)和日照校区1236室(周军燕)。
联系人:周军燕;联系方式:0633-2983769
附件:
1.《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建设实施方案》(济医院字〔2019〕101 号)
2.《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书》
3.《济宁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坊申报汇总表》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
【供稿:周军燕 校对:郭艳玲 审核: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