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修、免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3浏览:1026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补修、免修课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或复学等学籍异动学生。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补修:因培养方案不同而未修读课程,或已修课程学时不足应修学时80%(需学生自行计算)的,均应补修。补修学生可自学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跟随下一年级学生学习。课程考试原则上跟随下一年级同专业学生期末考试进行,并取得相应成绩及学分。

2.免修:学籍异动前已修并考核合格的课程,如与现专业教材、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一致,学时数达到或高于现专业应修学时数的 80%(需学生自行计算),可予以免修。免修课程成绩及学分由已修课程成绩及学分换算而得。

三、报名及审核

(一)流程

补修、免修报名由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提出申请,且务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免修由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审核。

1.补修 信息查询流程:信息查询--学习计划--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预审--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代表补修,√代表可免修”;报名流程:“选课报名—补修报名”。

2.免修 信息查询流程:“信息查询--学习计划--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预审--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代表补修,√代表可免修”;申请流程:“业务办理—免修申请”;审核流程:教务管理--成绩管理--课程免修管理--审核。

(二)时间安排

四、注意事项

1.请课程承担单位、专业所在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务必通知到相关教师和学生,切实发挥学业导师、班主任的指导作用,督促教研室和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与审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补修、免修课程均涉及学分学费收取,补修课程均推送至学生个人上课任务中,免修课程则不推送,请务必通知学生认真核对本人上课任务是否正确,因学生自身核对不到位造成的延期、无法毕业或学分核算错误,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3.《形势与政策教育》和《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为跨学期开设课程,学生无需办理补修、免修手续。

4.如有疑问请于11月9日(星期一)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教务科反馈,联系电话:0537-3616205。



附件:

1.补修申请流程

2. 免修申请及审核流程

(附件详见OA或教务系统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1月3日





【供稿:高岩  校对:郭艳玲  审核:李雪梅】